close
今天,剛剛。

睡一睡驚醒。

夢見的阿,是第一堂上蕙瑛老師的婚姻諮商,我記得那也是最後一堂。

她說「應該要『眷屬終成有情人』,而不是『有情人終成眷屬』!!」

是蠻有道理的~此時我就醒了!!


想想,為了有情人,我放棄了許多機會

像是這堂「婚姻諮商」,我為了空下時間去陪那時候的男朋友,所以退選

另外還有泰國的畢業旅行,也因為那時的男朋友,沒有去

還有更多次跟朋友的出遊,為了在那時男朋友的身邊,也放棄了

為了有情人,我失去許多

但在那時當下,我自以為在為他犧牲

自以為這叫做喜歡,或是愛

但自己做出決定後,又總覺得「我為你做這麼多犧牲,你怎麼.....???」

可是現在回頭想想,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

我那時怎麼沒想到:自己給的,是他需要的嗎?!或是這樣就真的叫做陪伴、喜歡嗎?!!

呵呵,想到這裡,就還真的是覺得自己那時真是幼稚到家:P



不該放棄什麼的!!

記得有次去家瑋家拿照片

他的電腦裡,好多好多大學的回憶

大家一起去台中、去宜蘭、去花蓮、去泰國

我呢?都不在這個回憶裡面....

家瑋問我:你覺得如何呢?

我說:我絕對不要為了男朋友再犧牲什麼了!!

家瑋就笑了~



剛剛在網路上又隨意瞄了一篇文章,大概就是哀怨自己怎麼付出這麼多

可是有情人仍然變成無情人、絕情人

我想,我們有太多時候,自以為給對方的是最好的、或是最需要的、用自己以為最棒的方式去愛

但是,這真的是對方所需要的嗎???你問過嗎???

還是,是你以為對方需要???

如果都是你以為,也沒什麼好哀怨的阿?!

就像是狗狗不太能吃人吃的東西,但你覺得什麼營養、什麼美味、什麼好吃,

就猛逼狗狗吃,最後狗狗會生病,你能說你不愛狗狗嗎?不是的!

是我們常常自以為用自己的方式去愛人,但這都不是真正他們所需要的!!



聆聽、溝通,或許能做一點改善!



有情人不一定終成眷屬,但最好還是眷屬終成有情人




(一早爬起來發神經="=,我要準備去上班了:P)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lilyisloly 的頭像
    lilyisloly

    麗麗-是-蘿麗-不營養小品

    lilyislo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